皖商院诊改〔2022〕6号
各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安徽省第二批诊改试点高职院校诊改复核结论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41号),我校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省厅诊改复核。为进一步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对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提出的要求,以诊改工作为推手,强化学校质量考核正向激励,推进专业、课程建设,深化专业、课程改革,促推我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给予诊改专业及诊改课程建设经费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2021年9月前建标开展自我诊改的专业及课程。
二、资助名单和标准
详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1.诊改专业及诊改课程建设经费由各二级学院按科研经费进行统一管理,专业负责人及课程负责人优先使用。
2.资助经费专门用于专业和课程落实常态化诊改制度,从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质量评价等方面积极探索,深化教学改革,助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附件:1.诊改专业、诊改课程建设经费资助标准一览表
2.诊改专业一览表
3.诊改课程一览表
附件.docx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022年3月7日